年级的吸引力

教员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在一门课程中获得的分数,并负责该分数的证明. 学生有权要求适当的成绩审查, 对收到的分数有疑问的学生会被直接转到教师那里进行审查. 如果学生希望继续进一步的成绩审查,应遵循以下程序.

1. 学生应向课程所在院系的系主任提交最终成绩申诉表,说明投诉的性质,并要求对指定的成绩进行审查, 表明已由颁发成绩的教员进行了初步审查. 最后的成绩申诉 表格可在教务处副校长网站上查询.

2. 学生应该, 在和系主任商量之后, 希望继续进一步检讨职系, 他/她应该在最终成绩申诉表上注明这一点,并联系课程所在学院的院长,要求对指定的成绩进行审查. 最终成绩申诉表应由系主任转交院长.

3. 系主任和/或院长级别的教员可能会被要求重新评估分配的分数.

4. 如果学生希望进一步上诉,i.e., VPAA, 在这些罕见和不寻常的情况下,学生应在最终成绩申诉表上表明他/她的决定. 最终成绩申诉表将由院长转交给VPAA. VPAA将决定证据是否足够有力,以保证进一步审查.e., 举证责任落在学生身上,他必须提出有力的论据,以便委员会审查. 在这种情况下,上诉应提交给大学申诉委员会(由校长每年任命)。. 成绩上诉所在部门的任何成员都可以免除这次审查. 申诉委员会将向教务处副校长提出建议.

5. 在决定之后, 应通知学生和教师,并提供决定的理由.

6. 所有成绩申诉不得迟于 成绩发放学期后六周.